博尔赫斯的英文诗歌创作虽然不如他的西班牙语作品广为人知,但却是理解其文学宇宙的重要维度,作为一位在双语环境中成长的作家(英语是其家庭第一语言),博尔赫斯的英文诗歌既保留了他标志性的形而上学思辨,又呈现出独特的语言质感,他的英文创作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:青年时期的实验性写作(1920s)以及晚年与诺曼·托马斯·迪·乔瓦尼合作的翻译与重写(1960s-70s),这些诗歌并非简单的语言转换,而是对自身文学母题的再探索,以英语的简洁性反哺西班牙语的繁复美学。
从主题上看,博尔赫斯的英文诗歌延续了其一贯的核心关切:时间的迷宫、书籍的隐喻、身份的流动性以及死亡的永恒性,在《Another Poem of the Gifts》(《另一首赠礼之诗》)中,他写道:"The mirror that does not lie / Shows me what I am to be."(不撒谎的镜子 / 向我展示我将成为的模样),短短两句既延续了《镜子》系列中对自我认知的质疑,又通过英语的直白句式强化了宿命感,而《The Golem》(《魔像》)则以犹太传说中的泥土造物为载体,用英语的硬辅音(如golem中的/g/、/l/)模拟泥土的沉重,探讨创造与失控的哲学命题,这一主题在其西班牙语小说《神的文字》中亦有呼应,但英文版本更突出神话的原始质感。

语言风格上,博尔赫斯的英文诗歌呈现出"克制中的精确"特点,他避免使用华丽的修辞,而是通过名词的并置和动词的静态化营造空间感,The Conspirators》(《阴谋家》)中的"They wait in the shadow / Of their own forgetfulness."(他们在阴影中等待 / 在自身的遗忘中),"shadow"与"forgetfulness"的叠加,将抽象的时间概念具象化为可触摸的黑暗,这种手法与其西班牙语诗歌中的"意象密度"一脉相承,但英语的介词结构(in the shadow of)使其更具空间纵深感,值得注意的是,他常借用英语的日耳曼词根(如"shadow"、"forgetfulness")来表达拉丁语系中难以承载的抽象概念,这种跨语词源选择体现了他对语言本质的思考。
与西班牙语诗歌的对比更能凸显其英文创作的独特性,以博尔赫斯最著名的诗歌之一《Arte Poética》(《诗艺》)为例,其西班牙语版本充满隐喻的流动:"El tiempo es el de los astros, / el espacio es de los dragones."(时间是星辰的时间,/ 空间是巨龙的空间);而其英文自译《The Art of Poetry》则简化为"Time is the time of the stars, / Space is the space of dragons.",虽然核心意象保留,但英语的定冠词"the"强化了概念的确定性,减少了西班牙语中不定冠词带来的模糊诗意,这种简化并非妥协,而是博尔赫斯对"诗歌本质"的探索——当剥离语言的修饰性外壳后,思想是否依然具有力量?
博尔赫斯的英文诗歌还暗含对"翻译伦理"的思考,在晚年与迪·乔瓦尼的合作中,他常先以英文构思诗歌,再反向翻译成西班牙语,这种"创作-翻译"的循环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原作与译作界限,The Maker》(《造物主》):"The maker's rage to tell his tale / Is one with the soul's unrest."(讲述故事的造物主的狂怒 / 与灵魂的不安同为一体),这种跨语创作使得他的诗歌在两种语言中形成互文,读者唯有对照阅读才能体会其中的语言博弈。
博尔赫斯的英文诗歌或许在其庞大的文学版图中只是一隅,却如同一面棱镜,折射出他对语言、身份与存在的永恒追问,它们证明,真正的文学创作不囿于语言的载体,而在于能否用最精准的词语捕捉人类共通的迷惘与诗意,正如他在《The Labyrinth》(《迷宫》)中所写:"All men are dust, but not all dust is men."(人皆归于尘土,非尘土皆为人),这句用英文写下的箴言,恰如其分地总结了他双语创作的核心——在语言的有限性中探寻无限的永恒。

FAQs
Q1:博尔赫斯的英文诗歌是否仅是其西班牙语作品的翻译?
A1:并非如此,虽然博尔赫斯晚年确实将部分西班牙语诗歌翻译成英文,但他也有独立的英文创作,如《The Golem》《The Conspirators》等,这些作品在主题和语言风格上虽与西班牙语作品相通,但并非简单翻译,而是对同一文学母题在不同语言系统中的再创造,体现了他对语言边界的探索。
Q2:英语对博尔赫斯的文学风格产生了哪些影响?
A2:英语的简洁性和逻辑性深刻影响了博尔赫斯的文体风格,他青年时期接受的英语教育(通过家庭阅读和莎士比亚、卡夫卡等英文作家)使他在西班牙语写作中融入了英语的明晰句式,减少了西班牙语诗歌常见的繁复修辞,形成了"以简驭繁"的独特文风,英语的日耳曼词根也为其提供了表达抽象概念的新词汇资源,丰富了其文学语言的维度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