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宪法的名言非常多,它们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宪法的重要性、核心精神和价值,以下是一些中外著名的关于宪法的名言,并附上解读,希望能帮助您更深入地理解。
中国视角
这些名言多出自中国近现代的领导人、学者或宪法文本本身,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宪法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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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。”
- 出处:这是对中国宪法地位和作用的权威定义,常见于官方文件和领导人讲话。
- 解读:这句话高度概括了宪法的三个核心属性:
- 根本法: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一切法律、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。
- 总章程: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,是所有组织和公民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准则。
- 意志体现:宪法不仅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,在中国语境下,更强调其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结晶,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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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宪法,是写在纸上的民主,而民主,则是活生生的宪法。”
- 出处:常被认为是孙中山先生思想的体现,也反映了近代中国对宪政的追求。
- 解读:这句话精辟地指出了宪法与民主的辩证关系,宪法为民主提供了制度框架和法律保障(“写在纸上的民主”),但如果宪法不被人民所信仰、所遵守、在实践中运用,那它就只是一纸空文,真正的民主生活,才能让宪法的精神和原则真正落地生根(“活生生的宪法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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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,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。”
- 出处:习近平
- 解读:这句话强调了宪法的关键在于执行,制定一部好的宪法只是第一步,更重要的是通过严格的执法、公正的司法和普遍的守法,让宪法条文变成现实中的权利和秩序,只有当宪法得到有效实施,它才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树立起不容置疑的权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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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徒法不足以自行。”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- 出处:孟子
- 解读:虽然这是一句古老的法谚,但它完美地适用于宪法,意思是,仅有法律条文本身,并不能自动运行,宪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,需要公民的维护、政府的执行和司法机关的保障。
西方视角
西方宪政思想历史悠久,这些名言深刻影响了现代宪政文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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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政府是必要的恶,而宪法则是驯服这头猛兽的缰绳。”
- 出处:常与启蒙思想家(如潘恩)或美国宪法的“限权政府”思想联系在一起。
- 解读:这句话揭示了宪政的核心逻辑——限权,政府(国家权力)是维持社会秩序所必需的,但权力具有扩张和滥用的天然倾向,一旦不受约束就会侵犯公民权利,成为“恶”,宪法的作用就是通过明确划分权力、规定公民权利,为这头“猛兽”套上缰绳,使其服务于人民,而非奴役人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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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专制国家,国王就是法律;在法治国家,法律就是国王。”
- 出处:英国法官、法学家 爱德华·柯克爵士 (Sir Edward Coke)
- 解读:这句名言是法治精神的经典表达,它区分了“人治”与“法治”的根本不同,在专制下,统治者的意志高于一切,可以随意改变法律,而在法治国家,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,任何组织和个人(包括国王或总统)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,接受其约束,这是宪政的基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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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宪法不是为了限制人民,而是为了限制政府。”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- 出处:美国政治家 帕特里克·亨利 (Patrick Henry)
- 解读:这句话清晰地指出了宪法的保护对象和限制对象,宪法的主要功能不是束缚公民的自由,而是划定政府的权力边界,防止政府侵犯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,它确保了“权利由人民保留,权力由人民授予”的共和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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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。”
- 出处:法国思想家 孟德斯鸠 (Montesquieu)
- 解读:这句话深刻阐释了自由与宪法(法律)的关系,真正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,而是在一个稳定、可预期的规则框架内行动,宪法和法律为公民权利提供了保障,划定了自由的边界,使得每个人的自由都不侵犯他人的自由,没有法律保障的自由是混乱,而没有法律约束的“自由”则是对他人的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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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宪法是限制政府权力、保障人民自由的契约。”
- 出处:这是一种对宪法本质的普遍认知,深受社会契约论影响(霍布斯、洛克、卢梭)。
- 解读: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看,人民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生命、财产和自由,通过契约(即宪法)让渡出一部分权利,组建政府,这个契约规定了政府的权力来源、行使方式和责任,以及人民保留的权利,如果政府违背契约,人民有权收回权力。
这些名言虽然文化背景和表述各异,但共同指向了宪法的几个核心价值:
- 根本性: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。
- 限权性:核心目的是约束和规范国家权力。
- 保障性:根本目标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。
- 契约性:是政府与人民之间关于权力与权利的庄严约定。
- 实践性:宪法的力量和权威在于其在社会生活中的真实实施。
希望这些名言和解读能对您有所帮助!
